广东省北江监狱机房网络双链路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因监狱工作需求,现需升级机房网络双链路并进行安装调试。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机房网络双链路升级项目
二、预算金额:48608.00元(含货物、安装调试费、运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数量及参数要求:
四、设备要求:
(一)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二)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三)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五、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二)交付或实施的地点:乙方须将设备、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其运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3 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二)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三)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四)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白天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晚上3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二)合同设备安装
1.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3.设备调试安装需使用的备件、辅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八、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符合采购公告和报价表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三)货物来源国家官方标准。
(四)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未能按本项目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项目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合同设备验收
(一)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以及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三)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五)成交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一、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该履约保证金于项目最终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二)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一个月设备无重大质量问题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三)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四)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十二、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需知
(一)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四)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五)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狱方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八)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九)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1、武器弹药、刀具、利器;2、放射物、剧毒物品和麻醉物、毒品;3、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4、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源;5、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6、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媒体等电子产品;7、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十)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一)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罪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二)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十三)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供应商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选取方式:在完全响应供应商中价低者选取。
十四、递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相应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时前将以下材料密封递交至北江监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
(二)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北江监狱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751-8836041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北江监狱纪委,邮政编码:512500
广东省北江监狱
2024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北江监狱 联系方式:0751-883 6123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59785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