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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日查询(2018.03修订)

时间:2014-12-01   来源:   访问量:0

 

会 见 须 知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监狱的实际,现将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年受理罪犯亲属会见。

(二)会见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会见:

1.亲属关系未经核实、首次来监狱会见的亲属;

2.持有相关关系证明,需审批后登记的。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办公室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六)新投监的罪犯在入监教育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

三、会见程序

(一)罪犯亲属首次会见,属亲属关系未申报、登记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狱政业务办理窗口登记手续→领取会见通知单→持有效证件、证明、会见通知单至会见室办理会见→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会见。

(二)罪犯亲属首次会见,亲属关系属已申报、登记的,以及罪犯亲属再次会见的,可直接至会见室办理会见。 

四、顾送款及物品种类

(一)需存款的请到会见大厅办理存款手续。

(二)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必要学习用品;

(三)相片、近视、老花眼镜(塑料或纤维镜片);

(四)特效药品(控制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尿结石、甲亢、哮喘等病所需的药品);

备注:特效药品由罪犯提前向监区专管警察书面申请,报监狱医院批准。

(五)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必要御寒衣物。

五、交通路线

(一)自驾车路线:出发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北江监狱。

(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路线:

1.搭乘汽车:出发地→韶关市汽车东站→搭乘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2.搭乘火车:出发地→韶关火车东站→搭乘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3.搭乘高铁:出发地→韶关站→搭乘22路公交汽车→韶关汽车东站→转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六、咨询电话

会见咨询电话:07518836024


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1.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2.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3.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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